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郴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郴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在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
4、同意以所购住房抵押或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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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借款人资料:
1、填写贷款申请表2份;
2、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的职业及收入证明(原件2份);
3、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者须提供未婚证明及个人申明2份。
购建住房资料: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40%;同时贷款额度都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多套房不得申请贷款。
现行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45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35万元。
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45万元
1、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45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35万元。
2、购买商品房,套型面积90m2以下住房,首付不得低于20%;套型面积90m2以上住房,首付不得低于30%;其他住房首付不得低于30%。
3、以家庭为单位,二次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原贷款已还清,首付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上浮10%;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4、可贷额度要根据购房金额、职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借款人工作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情况综合确定。
贷款利率: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